霸州市农业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行政执法事项:农业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依据:《种子法》、《农药管理条例》、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》等 承办机构:霸州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执法流程:见霸州市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 办理时限:符合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,从立案至下达处罚决定不超过3个月。 监督方式:霸州市农业局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,定期进行案卷评查。 救济渠道: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,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霸州市人民政府或廊坊市农业局申请行政复议;或者三个月内向霸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 办公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, 上 午: 8:30-12:00 下 午: 1:30- 5:30(10月1日-5月30日) 2:30- 5:30(6月1日-10月1日) 办公地址:霸州市农业局(迎宾路迎宾大厦5楼) 投诉举报监督电话:72122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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