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号:750296779/2017-00216主题分类:农业、畜牧业、渔业发布机构:市农业局
发文日期:2018-05-21文  号:主 题 词:霸州市农业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
名  称:霸州市农业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
霸州市农业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

 霸州市农业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

 

行政执法事项:农业行政处罚

行政执法依据:《种子法》、《农药管理条例》、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》等

承办机构:霸州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

行政执法流程:见霸州市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

办理时限:符合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,从立案至下达处罚决定不超过3个月。

监督方式:霸州市农业局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,定期进行案卷评查。

救济渠道: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,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霸州市人民政府或廊坊市农业局申请行政复议;或者三个月内向霸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

   午: 830-1200

   午: 130- 530101-530日)

230- 53061-101日)

办公地址:霸州市农业局(迎宾路迎宾大厦5楼)

投诉举报监督电话7212223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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